各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4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第一批)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含新生、交换生等)。
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额分配均经过设奖单位确定;奖学金评选遵从属地管理原则,异地院、珠海校区学生均按照行政管理归属进行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和评选。
序号
项目
评选对象及
获奖人数
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
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备注
1
宝钢奖学金
5人
10000元
1人
学院推荐1人参加校级差额评选,获奖5人中学校外推1人参加特等奖评审
2
迪文奖学金
本科生45人
10000元
本科生4人
全校共计推荐72人,校级差额评选
3
航空工业中航技奖学金
四年级本科生10人、二年级硕士生6人
本科生8000元
硕士生20000元
四年级本科生2人、二年级硕士生1人
全校共计推荐24人(本科16人,硕士8人),提交设奖单位函评,组织差额评选
4
金发科技奖学金
三年级本科生8人、二年级硕士生12人、二年级博士生4人
本科生5000元
硕士生8000元
博士生11000元
无
推荐本科生10人、硕士生14人、博士生6人,由设奖单位组织差额评选
5
小米奖学金
本科生25人(特等奖5人)、
硕士生25人(特等奖5人)
优秀奖5000元
特等奖20000元
本科生1人,硕士生3人
等额推荐,特等奖由设奖单位组织差额评审
6
国睿奖学金
硕士8人、
博士8人
(二、三年级)
8000元
无
等额推荐
7
三星奖学金
二、三年级本科生8人,二年级硕士生8人
本科生5000元、硕士生7000元
无
等额推荐
8
法士特奖学金
本科生31人、硕士生32人,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特等奖3人:10000元、一等奖10人:5000元、二等奖20人:3000元、三等奖30人:2000元
本科生19人:特等奖1人、一等奖3人、二等奖6人、三等奖9人;
硕士生19人:特等奖1人、一等奖3人、二等奖6人、三等奖9人;
等额推荐
9
SMC奖学金
本科生29人、研究生21人,本科生需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5000元
本科生2人,研究生4人
评审制与等额推荐相结合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二年级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
(二)申请各项奖学金需满足的特定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细则,详见附件1。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1. 线上申请(9月17日20:00前)
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相应的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PDF扫描文件。(操作方法见附件2)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3-2024学年内,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同时还须提交2023-2024学年成绩单(教学专用章)。系统截止前未完成线上申请不具备评审资格,请及时申请。
2.材料提交(9月20日20:00前)
(1)奖学金申请表(模板见附件5),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
(2)证明材料(按照附件3示例进行扫描或拍照截图)和2023-2024学年成绩单(教学专用章)原件照片或者彩色扫描,做成一个PDF文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3)候选人简介(模板见附件4)提交电子版
(4)其他材料提交纸质版:
①参评航空工业中航技奖学金需提供语言成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提交候选人推荐函(研究生由导师签字,本科生由辅导员签字,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②参评SMC奖学金需提供推荐意见(本科生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进行推荐,研究生由导师推荐),推荐人需签字。
说明:以上材料电子版需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x奖学金-姓名-学号】,文件命名为【XX奖学金XX-姓名-学号】,提交至邮箱:bitsmejiangxuejin@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1号教学楼237-3进门左手黑色大桌处。
3.填写问卷星(9月20日20:00前)
https://www.wjx.top/vm/rl6bEnV.aspx#
(二)学院评审并上报
学院按照通知及附件1中各项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奖学金申请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单位各类奖学金候选人
(三)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奖学金类型组织相关评审,学生服务中心将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栏目对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五、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 本学年内,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3. 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申请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4.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5.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已获2024年3月评选的北方工业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本年度其它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6. 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书院、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联系人:周子淇 18811215938
机械与车辆学院
2024年9月15日